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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办理北京市朝阳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具体要求、步骤及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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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北京市朝阳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具体要求、步骤及注意
  • 地址:西城
    • Q Q:1265927277QQ在线交谈
    • 联系人:胡云帅
    • 电话:1763210****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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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信息详情

一、申请主体条件

  1. 企业资质

    • 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企业(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%)。

    • 经营范围包含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”或相关表述。

    •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(实缴)。

  2. 专业人员要求

    • 至少3名全职的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从业人员(需提供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)。

    •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
  3. 办公与设备要求

    •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(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)。

    • 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拍摄、编辑、存储等专业设备(需列明设备清单)。


二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

  1. 基础材料

    •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    • 公司章程(需体现股东结构,外资需标注比例)。

  2. 人员材料

    • 3名以上专业人员身份证、学历/职称证书、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。

    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
  3. 场地材料

    • 办公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。

  4. 其他材料

    • 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(国家广电总局网站下载)。

    • 近期制作的节目成片或剧本大纲(需体现导向正确、内容合规)。

    •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新设公司可提供验资报告)。


三、办理流程

  1. 材料准备与自查

  2. 线上提交申请

  3. 初审与补正

  4. 终审与发证


四、注意事项

材料齐全情况下,约需7个工作日


五、许可证后续管理

  • 有效期2年,到期前60日需提交延续申请。

  • 年检要求每年1-3月提交年度业绩报告(含节目制作目录、播出平台等)。

  • 变更备案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需在30日内备案。


六、专业代办服务价值

若您时间紧张或对政策细节存疑,可选择专业代办服务,优势包括:
政策精准解读实时同步广电总局最新审核要点。
材料预审优化避免因格式错误、内容缺失导致反复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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